******有限公司: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证件未按响应文件加盖电子公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4偏差第一项:电子响应文件没有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 电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