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有限公司板木乡谷熟岗分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有限公司板木乡谷熟岗分场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开封市杞县板木乡谷熟岗(475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2023年11月27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板木乡谷熟岗分场沼气发电项目 |
开封市杞县板木乡谷熟岗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拟投资77.82万元在杞县牧原九分场内新增沼气发电设施。 |
一、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发电机组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SCR脱硝氨逃逸废气。沼气发电机组燃烧废气经SCR脱硝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2燃气锅炉的限值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沼气脱水废水和冷却循环系统排水进入杞县牧原九分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厌氧发酵后,沼液全部还田综合利用,废水不外排。 三、固废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脱硫副产物、废包装物存放在一般固废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催化剂,采用密封容器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四、噪声处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发电机组、冷干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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