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城主要道路行道树补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尉财谈判采购2024-363-1 | ******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城主要道路行道树补栽项目 | ******.94 | ******.94 | 是 | ******.94 |
5.2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3工程地点:尉氏县境内;
5.4工期: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项目组成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银行出具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5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常纳税证明(正常纳税证明出具日期在谈判会议开始前20天以内);
3.6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材料;
3.7供应商不得存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分别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