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集团天津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集团天津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为尉氏县2017年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PPP项目(以下简称“使用项目”******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尉氏县2017年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PPP项目位于尉氏县城区范围内,建设内容主要为城区范围内12条道路与7座桥梁的新建工程及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道路全长19182米,雨污水管网全长31170米,道路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稳定碎石路基,计划于2024年完工。
2、招标范围
******集团尉氏县2017年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PPP项目工程使用砂石料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片石 | 10-20cm | 吨 | 12000.00 |
2 | 级配碎石 | 5-31.5mm | 吨 | 8500.00 |
3 | 石屑 | 2-4.75mm | 吨 | 3600.00 |
4 | 中粗砂 | 2-4.75mm | 吨 | 28000.00 |
合计 | 吨 | 52100.00 |
4、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而定,按甲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甲方现场实际过磅并经进场验收合格后的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城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PPP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满足GB/T 14684-2011《建设用砂》、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国家及行业质量要求,碎石石料质地坚韧、无杂质、颗粒级配符合要求;片石采购硬质岩石,强度等级为 MU30,单轴饱和抗压强度≥60Mpa;石屑中石粉占比在20%至25%区间(含);砂子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含泥量(<0.075mm 的含量)不得超过3%;原材料严禁使用再生料。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范。
7、其他
招标文件中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过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规格和过磅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砂石料材料的供货业绩,自2021年至2024年新签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3******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能够提供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限。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6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8;方式2)请登陆******/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集采平台客服电话:******06
电子钥匙办理客服电话:******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电话:******06或******。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如各投标人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则采用经修正后的税前价作为评标价进行评标)。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尉氏县文化路与西祥路交叉口向北200******集团
邮 编:475500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集团天津公司设备物资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九、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 ******
******集团天津公司
(个人签章) (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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