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4年度尉氏县十八里镇仓王村建设种植仓储产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尉财谈判采购2024-379-1 | ******人民政府2024年度尉氏县十八里镇仓王村建设种植仓储产业项目 | ******.98 | ******.98 | 是 | ******.98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
5.4、工期:30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起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3、供应商只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