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中国制造2025产业园新建模组车间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经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2409-330503-04-01-466578,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A************003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区域:位于南浔经开区庠上路以北、白米塘以西、马嘶路以东、向阳西路以南。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南浔经济开发区省级“万亩千亿”工业平台内,在原厂区的基础上新建1A#模组厂房:长度为 219.35m,宽度为 184.5m;占地面积为 40671.17 ㎡,建筑面积为 173374.98㎡;建筑高度为 37.8m,整体4层(生产区),局部5层(办公******消防系统、室外工程改造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项目建设管理(含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施工监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3.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含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做好项目实施策划、报批报建、做好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协调管理工作。做好项目现场管理、过程资料的收集、有关变更单的审核签认工作,辅助建设单位协调天燃气、水务、电力、通讯等单位的进场施工安排及质量管控工作。后期工作范围:协助招标人做好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工程移交、竣工验收备案、保修阶段的协调管理等工作。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包括:1)参与工程会议,提出与造价控制有关的意见;2)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期完成进度款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期付款建议书;3)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并参与会商;4)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并留好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鉴证影像资料;5)负责施工过程中材料询价协助招标人定价,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6)主动控制项目成本,包括对施工图纸的审核、隐蔽验收、现场计量,以及造价分析、成本测算等,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7)每月25日前向中标人报送造价控制月报,月报中反映出本月完成的项目内容、已完成的工程量、已完成的造价、与计划的比较等,有效监控投资费用;8)涉及本项目的水务、电力、燃气、通讯、绿化、智能化等其他工程(不含在总包内的)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均由承包人负责。
2.3.2施工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履行监理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和相关服务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
2.4项目投资:约1346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85354.7055万元)
2.5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2.6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结算最终审计完成为止。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具有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能力;
3.1.3具有本项目工程造价服务能力;
3.1.4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3.1.1、3.1.2、3.1.3”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第3.1.2条的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部分须经联合体各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0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1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工作,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
3.2.2监理专项负责人资格要求:负责本项目监理服务,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浙江省外监理企业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进浙备案,提供备案资料。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材料(网页直接截图即可)】(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具备“3.1.1”条的单位)。
3.2.3项目管理专项负责人资格要求:负责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具备第“3.1.2”条的单位)。
3.2.4造价咨询专项负责人资格要求:负责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或安装专业,不含二级)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或安装专业,如注册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专业可在造价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或造价员证书中体现,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具备第“3.1.3”条的单位)。3.3其他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管理专项负责人 (如兼任,需满足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专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
3.3.2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项目指监理专项负责人)有在监项目:零个;□一个;□二个。(注: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若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的,投标人须确保原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允许其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有在监情况);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含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负责人、造价咨询专项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专项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其他:
(1)浙江省外企业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若企业无法提供书面备案证明的,则必须确保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可查询到已备案信息,提供备案信息网页截图;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网页直接截图即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浙江省外企业均需提供,跟审单位及跟审项目负责人除外)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2025年 1月 27 日至2025年 2 月 5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4.2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3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4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 ;CA锁办理:******/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a&CategoryNum=010007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3 月 4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 系人:沈冰 电 话:******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金城广场5楼506室
联 系 人:孙翔翔、屠近 电 话: 0572-******
8. 软件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热线:******00
CA锁办理电话:******98
9. 远程不见面开标
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咨询电话:0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