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第二包段 | 食用农产品、餐饮和工业加工食品抽检B包 | 135000 | 135000 | 是 | 135000 |
2 | 第三包段 | 食品快检 | 60000 | 60000 | 是 | 60000 |
3 | 第一包段 | 食用农产品、餐饮和工业加工食品抽检A包 | 135000 | 135000 | 是 | 135000 |
5.2、服务地点:开封市鼓楼区
5.3、服务内容:第一、二包段:食用农产品100批次、餐饮和工业加工食品125批次
第三包段:食品安全快检1000批次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供******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使用合同)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开标时网页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3.6、供应商可参与多个包段的竞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包段;若一家供应商同时中标多个包段,则按包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包段进行竞标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包段分别提交。(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方式: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