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封市鼓楼区宋门里南侧路西绿化廊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汴鼓财竞谈-2025-1 | 开封市鼓楼区宋门里南侧路西绿化廊道项目 | ******.57 | ******.57 | 是 | ******.57 |
******管理局(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5、谈判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谈判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5.6、工期:20天
5.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开封市鼓楼区宋门里南侧路西绿化廊道项目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若符合免征条件等其他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安全员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版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网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获取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项目应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电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