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尉氏县邢庄乡赵庄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303室(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2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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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尉财谈判采购2024-406 | |||||||||||||||
2、项目名称:尉氏县邢庄乡赵庄村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51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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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路长1020米*宽4米*厚15厘米,处理路基,面层C25商砼。 5.2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3工程地点:尉氏县境内; 5.4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作出书面承诺); 3.8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有限公司303室(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2号3楼) | |||||||||||||||
3.方式: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要求”中涉及到原件以及复印件资料一套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原件备查后退还。 | |||||||||||||||
4.售价:30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人民政府会议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人民政府会议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定义,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微企业参与项目投标,应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人民政府 | |||||||||||||||
******人民政府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2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王女士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王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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